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,激发读者的读书热情,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,促进阅读,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和图书馆开展首届“书香学院”、第四届(2016年度)十大“阅读之星”的评选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1、评选时间:2016年4月1日—12月31日2、评选标准:
(1)书香学院:年度学院图书借阅总数与人均借阅量居前,评出1到2个学院。
(2)阅读之星:爱好阅读,图书借阅量非常突出;文明阅读,爱护图书,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;善于阅读:有自己的阅读方法,并能从阅读中受益。且在规定时间内借阅量居前。
3、奖励:
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为获得“书香学院”先进单位颁奖,图书馆为“阅读之星”给予荣誉奖励。欢迎师生来图书馆踊跃借书。
特此通知。
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
图书馆
2016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