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西安市雁塔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《关于开展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校教职工家庭现可自愿参加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范围
1、我校在职教职工独生子女家庭;
2、0—16周岁(1999年1月1日—2014年12月31日)独生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,其父母(监护人)为第二被保险人;
3、保期:2015年1月1日—2015年12月31日。
二、保险方案:
见附件一:《西安市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家庭综合保险实施方案》
三、保费:
教职工每户承担10元(保费总计45元,其中35元由西安市和雁塔区财政承担)。
四、所需资料:
1、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复印件一份;
2、一家三口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;
3、夫妻身份证、结婚证复印件一份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:
2014年12月19日之前,各分工会女工委员统一将参保家庭材料、保费及《西安邮电大学参加西安市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人员名单汇总表》纸质版交至工会412办公室,汇总表电子版通过梦龙传至工会王丹丹(88166057)。
特此通知。
西安邮电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
2014年12月9月
西安市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家庭综合保险实施方案.doc
西安邮电大学参加西安市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人员名单汇总表